紂臨!
死,對人來說,究竟意味著什麼?
是生理機能的停止,還是靈魂脫離肉體的過程?
它究竟是神聖的,還是根本不值一提?
這些問題,曾一度困擾著我。
因為……我常常都要和死亡打交道。
當然了,經曆死亡的不是我,而是彆人,是那些被我找上的人。
…………
我,名叫傑克·安德森,是一名殺手,很普通的殺手。
在殺手這行中,有很多性格鮮明、個人風格十分強烈的人存在比如說,有些人會讓自己保持某個特定的形象、十幾年如一日,隻要出現在人前就是那個造型;還有些人會使用標誌性的獨門武器作案、或是在子彈上刻字,警方隻要一看屍體就知道凶殺是出自他們的手筆;甚至有那種隻在特定的天氣下動手的家夥,為了維持自己的記錄,在每次接工作前竟要委托人先目標的出行日程以及當地的天氣預報。
但無論如何,他們仍算是優秀的殺手,因為隻有高手才能有所謂的“風格”,那些連完成任務都費力的人是沒資格做其他多餘的事的。
和我的那些同行相比,我這個人,就顯得很是乏味了。
我可以用任何形象去執行任務,也可以使用手頭能拿到的任何武器乃至日用品去殺人。
時間、地點、環境,這些都不重要。
對殺手來說,唯一重要的,就是完成任務。
而唯一需要的,就是專注。
我不需要風格,更不需要信仰,殺人對我而言,隻是一項工作;就像刷碗、開車、電焊這些工作一樣,我做這些、並且擅長於此,並不是因為我熱愛它,隻是為了錢而已。
我完成自己應做的,然後獲得相應的報酬;不投入任何個人感情,也不做任何自我說服……不多問,不多說,把事情辦妥、拿錢,這就是我對工作的理解。
而當我默默地這樣工作了二十年之後,我才後知後覺地發現,我也和那些風格鮮明的家夥一樣,有了一個綽號。
他們叫我——殺神。
當一個人因為努力工作而被稱為“神”時,我覺得他差不多也到了該退休的時候了。
所以,我洗手不乾了。
隻要我保持一貫的低調,這些年裡我賺到的錢,足可讓我的後半生過得很富足。
抱著這樣的想法,我拿出了自己早已安排好的假身份,斬斷了所有與過去的聯係,搬到了一座二線城市的中產階級社區裡,過起了安逸的獨居生活。
雖然我也可以閉門不出,靠各種上門服務過日子,但我並未那樣做,因為那反而會引人注意。
真正的低調,是中庸;既不能太張揚,也不能過於閉塞。
因此,這些年來,我幾乎每天都保持著規律的外出時間,去附近散步、購物……還去參加了一些社區組織的公益活動,且偶爾會出現在社區教堂。
我就是那個你在散步時碰見會點頭示意但又叫不出名字的和善街坊,隻要一個轉頭就會被你遺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