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人看著他的目光,無異於太陽打西邊出來了。
太上皇自從退位之後,已經許久不過問朝堂之事。
自從貴太妃回來之後,他卻幾次跟皇上發生衝突。
在皇上明確下令需要靜養,不許任何人探視的情況下。
他們兩次衝到紫儀殿生事,甚至還起了衝突,差點大打出手。
二十年前,他為了一個女人拋妻棄子。
二十年後,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這究竟是轉了性,還是真昏了頭了?
庭審正式開始。
容琰看著下麵的三位人犯,質問道:“冒充兔妖在京中製造動亂,引得民眾恐慌,後來更是鬨出了人命,你們可知罪?”
明若雪當然不可能輕易承認,立即開啟狡辯模式。
“就算皇上因為從前的事情記恨,也不能隨意扣罪名,那些死者分明就是被妖怪所害,他們身上的傷也是撕咬致死,有什麼證據是我們所為?皇上不會因為抓不到凶手,就把隨便找人當替罪羊吧?”
死到臨頭還敢嘴硬。
容琰也不跟她多說廢話,直接讓人將從宅子裡搜出來的物證呈了上來。
有夜行衣,破碎的銀鉤,還有一箱美瞳。
經寧止辨認,正是琉璃山莊失竊之物。
至於銀鉤,正好與死者脖子裡取出的那截斷裂的鉤子相吻合。
“你不是想要證據嗎?這便是證據!”
明若雪臉色大變。
這些東西,不是已經被她埋到地下了嗎?
他們是怎麼發現的,還全都搜了出來?
“誰能證明這是我的東西?”
“從你所在的宅院中搜出來的,不是你的,還能是誰的?”
她梗著脖子嘴硬:“說不定……是凶手故意放在這裡,借機汙蔑。”
眾人都被她這副厚顏無恥的嘴臉給驚呆了。
這也行?
物證已經確鑿,按理說直接可以定罪了。
容琰卻要讓她心服口服。
“帶人證!”
明若雪心中一驚。
什麼,竟然還有人證?
見過她的人,分明都已經死了!
這時,兩個侍衛抬著一副擔架走了進來,上麵躺著一名男子。
他麵容清俊,看起來二十多歲,一身的書卷氣,分明就是個書生。
但他臉頰、手臂都有明顯的擦傷,雙腿也斷了。
一看到他,明若雪再也崩不住了,臉色陡然大驚。
他怎麼會沒死?
那天晚上,她分明親眼看到他跌落懸崖,肯定屍骨無存了啊!
“太子妃,你可認識此人?”
她極力掩蓋臉上的驚慌之色,矢口否認:“不認識,你們不會以為隨便帶個人過來便能指證我是凶手了吧?我沒有做過的事情絕對不會承認。”
那書生一看到她就激動起來。
“就是她!那天晚上我差點就死在她的手裡。”
在他的講述下,終於還原了那驚險一幕。
兩日前的夜裡,他獨自一人趕路,突然聽到前麵傳來女子的呼救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