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諸侯之寶三土地,人民,政事——《孟子·儘心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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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德二年正月初二日。
經過長期充分醞釀準備,沉默已久的劉堪以皇帝名義向全國頒發詔令
結束大齊南北、士農工商對在江南推行幾圈主義的爭論。
以蘇浙去年發生洪水災害為由,不宜立即在兩省平均地權廢除私產。
這個理由可謂牽強敷衍,不過,好歹算是個理由。
正月初三日,廣德帝發布第二道詔令
自廣德二年二月初一日起,在浙江、江蘇兩地清丈田畝。
“丈地畝,清浮糧,為浙蘇立經久之計。”
此次清丈畝,以前明萬曆六年張居正變法為藍本,根據兩省實情,適當修補。
靴子終於落地。
對惶惶不可終日的兩省豪右大戶們來說,終於可以鬆口氣。
清丈畝雖然苛刻,好歹還有運作空間,和《齊朝田畝製度》相比,不啻為免死敕令。
廣德二年清丈畝,具體措施如下
一、清丈田糧以稅糧是否漏失為前提,若有漏交拖欠,則進行清丈,若無缺失則不必清丈;
二、清丈工作由浙江、江蘇兩省布政司總管,分守兵備道分管,府州縣專管本境,禁衛軍、大內、蓑衣衛、京師大學堂分彆派人組成督查組監督。
三、區彆官田、民田、屯田等類彆,以上中下稅糧科則,清丈時逐一查勘明白,不得以次充好,詭混欺瞞。
四、清丈中,有肯自首曆年(從洪武二十五年起)詭占及開墾未報者,免罪;上報田畝不實者,連坐,發庫頁島充軍;豪右隱藏占田者,誅滅三族。
五、定清丈之期,廣德二年二月至廣德三年二月,限期一年。
六、行丈量磨算之法,所有丈量標準皆用大齊新頒布的度量衡,對糧食容器作出統一規定,“以每十斤為一鬥,十鬥為一石,一石為一擔(即一百斤)計算,人們須照核數,不要依照當地雜色‘鬥’、‘籮’、‘桶’、‘角力’斛的重量,土地麵積單位擔、畝。
七、處紙劄供應之費由兩省豪紳富戶承擔。
是為丈量七款。
此令既出,南北嘩然。
長江以南大齊官員,幾乎一邊倒支持廣德帝,紛紛上疏附和,稱讚小皇帝英明睿智,免行《齊朝田畝製度》,實乃社稷之福。
北方官員則反應冷淡,顯然對這種南北歧視,區彆對待的政策不滿。
正月初六日,河南尉氏縣民政官談世同,血書於禮部,斥責內閣屍位素餐,鳴冤告狀,告禮部尚書張溥﹑戶部尚書喬一琦,偏私南方人,並指責新皇昏聵無能,區彆對待南北士民,實在令北人寒心,奏疏未到南京,談世同便飲彈自儘。
同日,南京街頭上,數名北地京官沿路喊冤,攔住盧象升的官轎要進宮告禦狀。
正月十日,邯鄲府兩名遼東籍的把總,暗中策劃,準備組織新兵發動兵諫,行動被蓑衣衛及時偵知,兵柬被迅速平定。
南北對立之勢,愈演愈烈。
恰逢此時,連續三年遭受旱災的鄖陽地區,流民再次暴動。
正月初三日,鄖陽鐵匠田九,謊稱“皇帝被南蠻子綁架,我等當殺入江南救皇帝”,率本縣流民起事。
流賊轉戰竹溪、鄖縣,築寨馬麵山,打製武器,備戰迎敵,四方民戶迫於苛政,聞風而至。
正月初八日,田九被鄖陽府鎮撫兵(三十餘人)剿滅。
一時舉國洶洶,各省都怒斥江南縉紳大戶,有傳言說湖廣駐軍將赴太倉、蘇州等地戒嚴,“為國誅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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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月十五日,太上皇下詔,減免河南、山東、遼東各省一年賦稅,令各兵團駐軍嚴加警戒,不得使歹人乘機起事,同時遣森悌率三百餘名訓導官北上,分赴各省,宣講江南新政,以安撫人心。
經曆一係列波瀾,轟轟烈烈的清丈畝運動終於開始!
兩省農戶、地主,限期十日,先自行申報田畝數字,二月初一後,督查將隨即抽查丈量情況。
曆代王朝對一貫對丈量畫圖力求節約人力財力的要求,王朝所關切的是稅收而不是精確的土地數字。
不過大齊卻不惜成本,務必將兩省田畝數量清查清楚。
浙江江蘇兩省在秉承“丈量七款”總原則的基礎上,結合本地的具體情況,進行清查任務。
督察組上疏“因思軍田屯田界限難分,洞箐阪坡段垣易混,矧田地無舊額,則丈量無憑依,若不先行稽查,恐奸詭設詐,反滋弊端。與原有頃畝者,逐一丈量。複印以步弓,防其變換;加之竹索,絕其那挪移;立之標杆,以彆界限,而便登記;督以牌令,以禁騷擾而遏阻撓。故勢要不得逞其故態,而巧偽無所售其奸隱····”
簡單來說,即先由農戶、地主自我申報田地數額和地址,官方將其與政府掌握數額進行對照,劃定應丈、免丈範圍,在此基礎上進行丈量和抽查,逐步實現地方計量單位向官方賦役單位的轉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