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報律》約法四章,目的在於給那些狂熱的人們降一降火。
具體內容包括
(1)出版報刊必須履行登記手續
(2)“流言煽惑,關於君主立憲製度有破壞弊害者”,應受懲處
(3)“調查失實,汙毀個人名譽者”,應受處罰
(4)“詆毀、攻訐鄰國,鼓吹戰爭,煽動侵略者”,應受懲處
然而此時國內擴張、拓邊的思潮空前高漲,尤其底層軍民,不少人相信諸如“用齊國的劍為齊國的犁開辟土地”之類的言論。
報律立即受到底層的大多數反對。
部分退伍兵團隊代表亦要求撤銷《報律》。
內閣官員們不為所動,他們已做好準備對抗到底,絕不向這些好戰勢力低頭。
景炎元年三月,反對內閣輿論管控的浪潮一浪高過一浪。
三月十八日,反對者組織集會,上千人的遊行隊伍浩浩蕩蕩穿過長安街,直接來到北門中衛軍駐地。
憤怒的人們向拱衛京師的禦林軍發放傳單,號召士兵們“勇敢擔負自己的責任”,推翻內閣,懲處小皇帝身邊的奸臣。
好在關鍵時候,年羹堯率兵鎮壓了這次剛剛萌芽的叛亂。
康光緒命內閣頒布條文,對那些鼓吹戰爭,號召開疆拓土的報刊雜誌一律進行警告。
內閣果斷拒絕了首相這個提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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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齊國公民具有言論和出版自由,政府不得無故取締報紙,更不要說侵犯公民言論自由。
“本官隻是要打壓這些窮兵黷武的奸賊,休要說什麼言論自由!”
張廷玉不以為然道“國家法令怎可輕易改變?即便是凶惡之徒,隻要是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力,也應有自己的自由。”
康光緒又望向情報部長沈繼民,沈繼民一臉無奈道“倘若對方沒有犯罪記錄,情報部門擅自抓人,下官會遭到彈劾的····”
彈劾,彈劾,自從分權之後,各地官員越發獨立,隻要天心城有任何風吹草動,他們就要彈劾。
康光緒身為齊國首相,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,然而現在卻不能不屈尊和內閣這些官員糾纏。
無論是太宗皇帝還是先皇,都曾力推新政,康光緒本人更是支持新政才得以上位。
如今讓他帶頭違反新政,那自然是不可能的。
有時候康光緒在想,如果能回到太祖時代,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生殺予奪,全部在我。
何須和這些蠢夫愚婦糾纏。
三月間,駐守天心城北門的部分士兵公然嘩變。
約莫一百名士兵扛著火槍火炮,糾結同伴,浩浩蕩蕩向皇宮進兵。
出乎所有人預料,這股士兵竟然一路暢行,隊伍徑直走向各衙門府邸。
戶部尚書站在衙門門口小心翼翼問道“諸位將士,你等是要作甚?”
士兵齊呼“殺賊,拯救大齊!”
用士兵的話來說,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討伐國賊。
什麼是國賊呢,在這些士兵看來,所有不支持對北美用兵,不支持帝國擴張的人,都是國賊。
至於小皇帝劉帆,現在已經被這些奸賊蒙蔽,隻有我們這些忠勇的士兵,才能拯救大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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