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時,東山市區的房價,東湖區,西湖區和市中區,最高已經到了每平米~左右。
一套100平米的普通住宅,需要150多萬。
而根據東山社調處的數據,東山市的平均工資3500元每月,一個普通職工一年的收入也就是四萬餘元,不吃不喝40年左右,才能夠買得起一套住房。
當然了,你也可以選擇向銀行貸款,支付個首付,大概30左右,也就是40萬上下。
其餘部分可以選擇30年慢慢還。
但那更坑。
有人算過,如果按揭的話,最後銀行的利息加起來,超過了買房的價格,一套150萬的房子,加上利息總共要付300萬左右。
而且還要背負30年的房貸,一朝成了房奴就深似海。
除了公務員,誰能保證你30年有一個穩定的工作?
事實也證明,後來不少的貸款買房的人,最終,因為失業等其他原因還不起貸款,不但成了失信被執行人,房子還被銀行給收去,然後被法院拿去法拍。
最後一無所有,還成了失信被執行人
對此,東山市委、市政府也做了兩手準備。
首先,東山市委、市政府發布公告,對購房的居民進行財政補貼。
因為房價是開發商定的,市場經濟下,政府對開發商的定價行為不好過多的乾涉,所以隻能以財政補貼的形式,儘量減少一些購房居民的壓力。
這也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。
東山市委,市政府的另一個舉措就是謀劃保障房建設,東山的保障房供地基本上占整個房地產供地量的35左右。
市委,市政府規定凡是參與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在拍賣土地的時候,必須要有不低於35的保障房用地。
保障房是東山市委,市政府專門麵向整個東山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體而實施的,讓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體也居者有其屋。
雖然這項政策的出台也會極大的影響到東山賣地的收入,但東山市委、市政府似乎毫不在意。
徐雨萌當然有自己的想法。
一個城市不能完全依賴土地財政。
完全依賴土地財政,危害是很大的。
這錢來的太容易了,但卻是不具備可持續發展的。
無異於飲酒鳩解渴。
發展經濟,培育更多的企業,依靠企業的稅收才是王道。
東山對保障房建設還有一個要求保障房的質量必須高於商品房。
這讓房地產商很不理解。
保障房是給那些買不起房的窮人住的,連房子都買不起的窮人,有個房子住就已經是很不錯了,房子還要建得那麼好,這不是脫褲子放屁,多此一舉嗎?
“這可是徐書記的意思,你們隻管100的執行就好了,想得通要這麼乾,想不通也要這麼乾!到時候驗收不合格,可不要怪我們不客氣,假如出了問題,誰也保不了你們!”住建局的工作人員對開發商說。
“領導,按照市裡的做法,我們的利潤實在是太低了,我們做房子的,還沒有裝修的賺錢了,這讓我們怎麼做?下次如果再拍賣土地,我們是再也不來了。”開發商吐槽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