倫敦有一種顏色,隻有在冬天才能看到。
那就是世界上最陰鬱的晨曦。倫敦家家戶戶的壁爐徹夜燃燒,濃重的煤煙彌漫在空中,清晨時分,與霧氣交織在一起,形成一層渾濁的氣流。無論怎麼擦拭,窗戶上總有一層揮之不去的薄膜,那就是煤煙和霧氣的混合物。
女傭們一大早就開始忙碌,用抹布擦拭著窗戶,與這層揮之不去的陰霾作鬥爭。然而,到了中午,窗戶又會變得模糊不清。生活在倫敦,就意味著要忍受這種半永久性的視覺障礙。
儘管如此,陽光還是會穿透雲層,照射到這座城市。它跨越一億五千萬公裡,穿過濃霧,最終落在倫敦街道兩旁的雜草上,賦予它們生命。
這種顏色,隻有倫敦才有。菲勒蒙·赫伯特愛上了這座城市,愛上了它的獨特,愛上了它的陰鬱,愛上了它的一切。倫敦,他的摯愛,他的驕傲,他的第二故鄉。
1896年,一個嶄新的年份,人們還不太習慣在189後麵寫上6,而不是5。
菲勒蒙手裡拿著兩封信,一封來自皇家貝斯勒姆醫院,另一封來自愛麗絲·普萊森斯·莉莉。
真是巧合,這兩封信都與他上個月在大學調查中遇到的兩個年輕人有關。他先拆開了醫院的來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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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jd的讚助人,菲勒蒙·赫伯特男爵閣下
您好!
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本院的支持。
我們想通知您,您所讚助的病人,jd,病情於昨日惡化,現已轉入腦外科進行進一步治療。
此次治療不會產生額外費用,但在治療期間,謝絕探視。
祝您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。
皇家貝斯勒姆醫院
1896年1月101novel.com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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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d,就是那個自殘,挖去雙眼和舌頭的可憐學生。菲勒蒙決定為這個不知名的年輕人負責到底,於是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。
皇家貝斯勒姆醫院,是一家專門為退伍軍人服務的醫院。菲勒蒙的一些戰友也曾因戰爭創傷在那裡接受治療,所以他相信,沒有比那裡更安全的地方了。
他把信放回信封,塞進信箱。
然後,他拿起另一封信,忍不住歎了口氣。
愛麗絲·普萊森斯·莉莉。
信封上,娟秀的字跡清晰可見,仿佛能聽到她那活潑的聲音。菲勒蒙覺得,她的字跡有一種神奇的魔力,能讓人心煩意亂。
他放下信,心想,早晨應該更安靜一些,尤其是對倫敦這種低血壓城市來說。
他一邊整理著愛麗絲寄來的信件,一邊思考著。他突然發現,愛麗絲一個月寄來的信,竟然比他去年三個月收到的信還要多。
愛麗絲·普萊森斯·莉莉。
嚴格來說,她並不叫普萊森斯。奇怪的是,她的官方記錄上隻有愛麗絲·莉莉這個名字,至於她的中間名,除了她自己,從來沒有人提起過。
但她卻堅持稱自己為普萊森斯,考慮到這個名字的由來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因為這個名字,是查爾斯·路特維奇·道奇森,也就是路易斯·卡羅爾送給她的。
關於莉莉父女之間的恩怨,菲勒蒙不想多說。但有一點可以肯定,她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愛麗絲,至少,在他的前世是這樣。
但他和愛麗絲之間的關係,卻讓他百思不得其解。
按理說,愛麗絲沒有理由給他寫信。這不是什麼刻薄的話,而是事實!菲勒蒙每周至少要去大學兩次,而愛麗絲依然住在大學宿舍裡。
他們每周二和周五都會聊天,至少三十分鐘。即使愛麗絲沒什麼可說的,她也會靜靜地待在他身邊,直到三十分鐘結束。(她甚至會帶著懷表計時,這算什麼?)
所以,她完全沒有必要浪費郵票給他寫信,有什麼話,當麵說就好了。
說到底,這都是菲勒蒙自己惹的禍。他擔心愛麗絲的安全,於是提醒她,“如果有什麼事要告訴我或者阿瑟,不要寫信,直接來找我們。因為郵局會監視所有寄往弗蘭克莊園的信件,我們也不例外。”
從那以後,愛麗絲就開始給他寫信了!
或許,他那句話徹底激發了愛麗絲的少女心。她開始用自己發明的密碼、隱喻和新詞寫信,而菲勒蒙,當然看不懂。
所以,他每次去大學,都要帶上愛麗絲的信,向她請教其中的含義,真是愚蠢至極。
除了認識了愛麗絲,菲勒蒙的大學生活並沒有什麼變化。
卡拉斯教授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,沒有人注意到他的消失。菲勒蒙依然像往常一樣上課,處理代理校長的事務,尋找新的教授人選。
唯一改變的是,六慧之鐘停止了運轉。
學生們也不再以畢業的名義被帶走。那些畢業生,依然在走廊裡遊蕩,但他們隻是麵朝著牆壁,一動不動,不再構成任何威脅。
危機暫時解除,菲勒蒙的調查也變得更加謹慎。他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尋找與其他學院聯絡的方法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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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咚咚咚。”
菲勒蒙整理完信件,拿起報紙,瑪麗敲門走了進來。
“我給您準備了茶。”
“好的,謝謝。”
瑪麗現在說話流利多了,自從那天菲勒蒙被送回家之後,她就變成了這樣。
她走進房間,把茶盤放在桌上,擺好茶杯、茶壺、司康餅和果醬。她的目光,一直停留在菲勒蒙手中的報紙上。
“主人,您又給那個狡猾的小鬼買報紙了?”
菲勒蒙假裝沒聽見,自顧自地翻閱著報紙。
每天早上,那個賣報的小男孩都會準時出現在菲勒蒙的窗前,敲響窗戶。菲勒蒙會偷偷打開窗戶,用幾個便士獎勵他的勤勞。
他很珍惜這段新友誼,不想被瑪麗破壞。他一開始還覺得瑪麗變得健談是件好事,現在看來,他錯了。
他竟然忘了,瑪麗的嘮叨也回來了。她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,再加上那些可怕的內容,簡直讓人無法忍受。
菲勒蒙快速瀏覽了一遍廣告,然後開始閱讀第一篇報道。
《斯科特上校首次南極探險,以失敗告終!誰該為此負責?》
報紙上報道了斯科特上校的最新消息,這讓他有些意外。
自從斯科特在菲勒蒙家看到瑪麗之後,就再也沒有聯係過他。看來,這個不靠譜的家夥,竟然一聲不吭地跑去南極了。雖然菲勒蒙早就預料到他會去南極,但他的不辭而彆,還是讓菲勒蒙感到有些不快。
不過,倫敦的報紙,向來都是標題黨,不能隻看標題就下結論。
這次航行,甚至算不上是探險。斯科特隻是和皇家地理學會一起,勘測了南極海岸線,尋找登陸點,為以後的南極點探險做準備。
“如果我要踏上這片冰原,那一定是去征服南極點的時候。”
據說,斯科特甚至沒有登陸南極大陸,就回到了倫敦。菲勒蒙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,但以斯科特愛炫耀的性格,這也不是不可能。
菲勒蒙對報社的無恥行徑已經見怪不怪了,為了銷量,他們什麼都做得出來。
“有什麼有趣的新聞嗎?”瑪麗問道。
菲勒蒙慌忙翻過報紙,他不想讓瑪麗看到關於斯科特的報道。
下一條新聞,比斯科特的新聞更讓他震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