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幕降臨,大火終於熄滅了。
無情的雨水,澆滅了燃燒的城市,也澆滅了人們心中的希望。
倫敦,依然是那個倫敦,沒有任何改變。
但有一樣東西,卻發生了變化。
風,開始流動。
過去兩百年來,籠罩著倫敦的霧霾,被大火驅散,來自郊外的清新空氣,吹進了這座城市。
烏雲散去,東方露出了魚肚白。
一輪紅日,從地平線上緩緩升起,照亮了整個倫敦。
人們抬起頭,癡癡地望著太陽,如同飛蛾撲火一般。
……
災難過後,倫敦依然沒有恢複元氣。
菲勒蒙也失去了家園,他不得不四處借宿,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。
倫敦城裡,擠滿了無家可歸的難民,菲勒蒙隻能依靠朋友的幫助,勉強維持生計。
他無法帶著五個孩子四處奔波,也不能把他們送回孤兒院,所以,他決定把孩子們暫時送到弗蘭克莊園。
他知道,亞瑟不喜歡孩子,但除此之外,他彆無選擇。
然而,出乎意料的是,亞瑟並沒有反對。
準確地說,他已經無法表達任何意見了。
他的老朋友,亞瑟·弗蘭克,陷入了昏迷。
在那個混亂的夜晚,他遭到了不明身份者的襲擊。
這件事,最終改變了整個世界的命運,但那是後話,以後再慢慢講述。
現在讓我們先把這個故事講完。
……
“咚咚咚。”
一天,菲勒蒙正在旅館房間裡休息,突然聽到一陣敲門聲。
“請問您是赫伯特先生嗎?我找了您很久。”
“我記得你。”
菲勒蒙當然記得這個操著一口南方口音的美國人,他曾經救過自己一命。
“你叫……”
“邁克·戴維斯。”
“對,戴維斯,你怎麼找到我的?我最近一直在搬家。”
“其實,我今天就要離開倫敦了,所以特意來向您道彆。我打算先去利物浦,等回美國的船。”
“就為了這件事?”
“當然不是,您救了我的命,我卻無以為報,真是抱歉。”
菲勒蒙很喜歡這個年輕人,他很有禮貌,一點也不像美國人,反而更像英國人。
“我本來應該好好報答您的,但我這次來倫敦,帶的錢不多。如果您以後有機會去美國,一定要來我們家做客,我們家世代務農,家境還算殷實,一定好好招待您。”
“務農?”
“是啊,我們家缺人手,所以我這次來倫敦,是想買幾個奴隸回去乾活,沒想到會遇到這種事,真是世事難料啊。”
菲勒蒙愣住了。
“你說什麼?”
“您不知道嗎?在美國,英國奴隸很受歡迎,尤其是那些從小就被買走的孤兒。”
菲勒蒙握緊拐杖,狠狠地砸在了戴維斯的頭上。
……
第一部分故事到此結束。
這是一個介於昨日與今日,曆史與現實之間的時刻。
說它是昨日,為時尚早;說它是曆史,又言之過早。說它是今日,亦不確切;說它是現實,也並非完全準確。這正是身處曆史轉折點的人們所麵臨的困境。
往日裡,這棟宅邸總是籠罩在一片黑暗之中,沒有一絲光亮。而如今,它卻被血色的光芒所籠罩,窗戶上映照著黑紅色的漸變色條紋,如同抽象的畫作一般。
“滴答,滴答,滴答,滴答……”
布滿灰塵的落地鐘,鐘擺有規律地擺動著。乍一看,它似乎是在左右搖擺,但實際上,它是在上下運動,自上而下,自上而下……鐘早就停了,但脫離了發條的鐘擺卻渾然不覺,依然執著地重複著單調的運動。
一個不再遵循時針的鐘擺,如同失去了存在的意義。
但亞瑟卻很喜歡這個鐘擺。即使明天世界末日來臨,這個執著的鐘擺也會繼續擺動,記錄著人類最後的痕跡。
“吱呀……吱呀……”
房間裡,還有一個東西在上下運動。
它體型龐大,與房間簡潔的裝飾風格格格不入。它懸掛在房間中央,隨著自己的節奏左右搖擺。
它的名字,叫做亞瑟·弗蘭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