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苗夫家一開始種番薯,為的是青黃不接的時候,能填飽肚子。
一般都是把番薯跟米糠煮一煮,然後攪合成一鍋稀糊糊。
這樣煮著吃,帶有一點番薯的甘甜,自然比吃糠咽菜好吃多了。
後來張苗發現,要是多種一點番薯,不放米糠直接吃煮番薯,那口感可就好太多了。
吃了許多次糊糊之後,她又發現不切整個用水煮,煮好剝開吃味道就更好了。
他們家能賺到錢,就是因為賣的這煮番薯給過路人。
現在張苗發現,燜的比煮的還要好吃!
發財了,發財了呀!
張苗拿出兩個長的最周正的番薯,用乾淨的盤子裝著,遞給林茗煙二人。
林茗煙接過來,手一沾上去,就燙的彈開了。
“嘶~好燙!”她用燙著的手指摸耳垂,嘶嘶哈哈的說。
四爺聞言默默把盤子接了過來,拿了一個出來細細的剝了皮,遞到林茗煙嘴邊。
林茗煙就著他的手咬了一口,眼睛亮了起來“好吃啊~”
這番薯是原始的品種,並不是現代那些專門培育過的蜜薯。
但是因為是自然生長不使用化肥農藥的,所以味道很是香甜,好吃的很。
她示意四爺也吃,四爺便拿起放嘴裡咬了一口,“還行。”
跟小時候皇阿瑪給他們嘗過的差不多,有些粗糲噎人,談不上多好吃。
林茗煙又湊過來咬了一口,眼睛都眯成了狐狸眼。
她看著番薯可不僅僅的番薯,那可是她未來的事業啊~
酒水能賺到錢,那這番薯可是要賺功德的呀!
林茗煙這樣想著,便問“張大嫂,那你們那邊番薯除了煮來吃,還有什麼做法嗎?”
“煮了單獨煮來吃,還可以煮粥、煮糠,都很不錯的,”張苗道“不過煮粥的人家不多,舍不得那些白米。”
就這?
林茗煙若有所思的點點頭,看來番薯事業還是要靠她的啊!
她已經想好了,康熙爺在位的時候,她就隻管推廣番薯的種植。
然後再把粉絲、紅薯乾、芋圓的生意給做起來,既能讓老百姓填飽肚子又能帶動經濟。
等四爺上位之後,就可以用神種,改良成現代的優質番薯,這樣的功勞已經是可以傳世了。
完美!
離開張家的時候,張苗熱情的拿油紙包了好幾個,非要他們帶走。
林茗煙不好傷了她的麵子,接下帶走。
四爺騎馬帶她往約定好的地方去,她一路上都在擔心,怕掛在馬上的番薯會顛簸成屎黃色的餅。
不停的叫他“慢點兒~慢點兒~”
跑了一會兒,四爺把她嘴巴一捂“不想爺在外頭辦你,就不準叫了!”
林茗煙???
不是,二十出頭的小夥子是真的不經撩啊!
小手故意往後一按,果然
“嘶~~”四爺的眼神暗了暗。
林茗煙毫無所覺,想著這樣硬邦邦的騎馬,肯定很難受,又心疼了。
鬨著要下來“前麵的林子也挺美的,先去林子裡玩玩吧?”
到放風箏的田野還有不少路,在林子裡休息一下也行。
四爺利落的下馬,卻沒有讓她下馬,而是在一旁指點著教她怎麼騎。
五分鐘後,林茗煙放開,本宮現在強的可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