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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這樣霸氣的主子,她喜歡!(1 / 1)

逛了兩家衣料首飾店後,實在提不起興趣,悶悶地又不想回府,正巧抬頭看到一家書肆,便帶著玲瓏和小丫頭春秀進去了。

挑幾本話本子解悶也好!

玲瓏猶豫一下,二爺最不喜歡二少夫人看話本子,要是看見了,兩人免不了一頓吵嘴,“二少夫人,家中的話本子那麼多,再買都沒地方藏了。”

孟若華腳步一頓,眼中漫出些許傲氣,“藏什麼藏,回去了都給我擺出來!”

不僅要擺出來,還要擺得光明正大,擺的氣勢昂揚!

“回頭找人給做個書架,單放我的話本子。”

管你喜不喜歡!

本來聽到第一句就夠震驚的,沒想到第二句更是把玲瓏的小心臟錘了個通透。

二爺最不喜歡她看話本,說都是胸無點墨的無良文人寫的,把好好的閨中女子都教壞了,因此孟若華都是避著他看的。

今兒這是怎麼了?

春秀暗中拉了拉玲瓏的袖口,示意她彆攔著。

這樣霸氣的主子,她喜歡!

說來這個春秀也是個好的,昨天丫頭們都跑出去玩,就她守著三四個爐子煨著孟若華的晚飯,說是二少夫人想吃的時候立時就能吃。孟若華一聽當即就賞了她一吊錢,今天就帶了出來。

午後陽光溫熱,暖的人昏昏欲睡。

書肆裡人員寥寥,一個半花胡子的老掌櫃在櫃台後麵打著瞌睡。

“哼!沒錢就彆看,好好的一本書都被翻舊了。”書架後麵的小二邊整理邊嘟囔。

孟若華順著他的眼神看去,隻見一個穿著半舊青衫書生,正捧著一本書在看。

也許是聽到小二的話,他臉上的紅潮蔓延到耳根,整個人就像被燙熟的蝦子。他局促不安的縮了縮腳,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,可他一個六七尺高的清俊書生,挺拔又端莊,實在很難讓人忽略。

小二的眼神時不時飄過,又故意弄出聲響。經過書生旁邊時,又沒好氣的說:“讓讓!”

書架之間本不寬,但也足夠兩個人錯身經過,可那小二走的張牙舞爪的,還故意撞在書生身上。

書生一趔趄就撞到了書架上,使得書架晃了兩晃。

萬幸沒有掉下書來,否則迎頭砸那一下,也得疼上一會兒。

“礙手礙腳!”

書生臉上浮現一層冷霜,緊緊抿著唇壓製著心中的怒氣。片刻後,他把手中的書合上,珍愛似的撫平沒有任何痕跡的書頁,今天再看下去又得被小二諷刺了,還是改天再來吧。

“掌櫃先生,這本書可以抄嗎?”書生問道。

掌櫃的撩起眼皮看了一眼,“這本書不抄。”

“哪些書需要抄?”

掌櫃懶洋洋的半眯著眼睛,“現在沒有,等過一兩個月需要人抄些詩集。”

書生拱手行禮,“小生紅柳縣李霖,如果掌櫃的想找人抄書,可使人去叫我。”

等等,姓李名霖,李霖?

紅柳縣?

難道是他?

前世有一個紅柳縣的李霖,一路從童生考到進士,僅用了四年時間。他考中進士後,被派到青州接近西北邊陲的小縣當知縣,恰逢敵寇入侵,他身先士卒指揮得當,竟率領著全縣百姓拿著鋤頭扁擔打跑了對方百名騎兵。

李霖一站成名,不僅保全了百姓,更為西北大軍及時通報消息,使得西北軍有所防備。那一年西北軍打敗蒙古瓦爾哈部落,俘虜羊群馬匹無數。也是那一仗,將孟信推上了風口浪尖。

孟若華深知父親之事與李霖無關,說起來還要感謝李霖,他阻攔住了騎兵南下的腳步,給大軍贏得了備戰時間,那一仗西北軍傷亡輕微損失有限。

不說孟信之事,隻說他以一己之力保全全縣百姓,使得百姓免去戰爭之禍,就值得人尊敬!

他現處微時,但總有騰飛之日!

孟若華對玲瓏吩咐幾句,玲瓏拿著那本書就跟了出去。

隨便選了幾本新出的話本子,等玲瓏回來後,就帶著兩人走了。

她心情頗好,腳步都輕快幾分。在轉身的瞬間,似乎看到了書架後有一個熟悉的身影,等她回身仔細看的時候,又什麼都沒有了。

直到她走遠後,書肆深處裡閃出個黑衣男子,男子目光灼灼的看著她消失的地方,手指不自覺的撫上了眉尾,細看之下,那裡竟有一道細小疤痕。

他輕啟薄唇:“還愛看話本嗎?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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