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9年7月,莫雲高決定正式對抗張家。
兩年裡,通過對張海哥的實驗,提取細胞,複製了一個又一個極強的實驗品,戰力結果頗為滿意。
他準備帶上所有的人,再次前往檳城。
張海哥依舊想不起任何記憶,莫雲高三番五次過來試探他一番,最後一次,他問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。
“你想永遠和哥哥在一起嗎?”
青年愣了一下,隨即嘴角上揚“想。”
聽到這個回答,莫雲高笑了,他伸手抱住他“回來後,我們就在一起,真的在一起。”
“嗯。”
尼泊爾的雨季降水量異常驚人,雨水不要錢似的往下灑,從山頂往下形成泥石流,從樹頂落在院子形成一灘積水,從房簷落下一條條直線彙集到積水裡。
張海哥抬頭看向門外,水霧彌漫,看不清到底如何,悶熱潮濕的天氣,他就已經穿上了毛呢大衣,從前怕熱,現在畏寒。
桌子上,報紙堆積在一起,倒像個小山堆,中央是鋪開的一本筆記,字跡飄逸灑脫,潮濕的涼風吹起,紙張浮動。
上麵記錄的是一些記憶片段,行文行距寬鬆,簡單的記下幾筆。
打眼一看都是瑣碎的日常。
他揉了揉眉心,長發自然的垂著身側,隨意的翻看,翻看他的記憶。
古舊的油燈點起,放在筆記旁邊,翻開一頁,目光沒有在正文上停留,而是停留在紙張的背麵,透過火光,印出了一點痕跡,指尖在上麵摩挲。
一頁一頁翻著,一頁一頁的感受著那微弱的刻痕。
這是清醒的他留給失憶的自己的線索。
張海哥的記憶很混亂,連不成一條線,靠著簡單的字詞可以串聯許多,半年前他幾乎失去全部記憶,隻記得齊先生。
後來,正一點一點變好。
可他很清楚,好不了了。
藥物對他的影響太大,不過也沒關係,重要的事他始終記得,況且,沒了記憶也算不錯。
門外響起敲門聲,他抬起頭“進。”
白玉穿著淡黃色的旗袍,手上拿著報紙,很自然的將報紙放在了張海哥麵前,神情比往常時更要嚴肅。
察覺到她的情緒,張海哥以為她是害怕以後的行動,寬慰道:“不用怕。”
白玉微怔,她迅速低下頭,轉過身“不是這個。”
“那是白姝?”
白姝和白玉長得幾乎是一模一樣,但性格不同,白玉更穩重些,白姝卻有些……
用詞來形容,那就是天真卻又邪惡。
不知道因為什麼,白姝這個姑娘對張海哥興趣很大,每次他失去記憶後,白姝總會代替姐姐白玉,對他說一些…調戲的話。
好在齊先生把她趕走,就是晚上的時候,有些廢腰。
“……張海哥,白姝喜歡你。”
青年一怔,他垂眼,低聲道:“我不是良人,活不久,手上都是人命,還是個殘廢,經常性忘記,而且,我喜歡男人,這些,我跟你說了很多次,白姝。”
白姝眼眶微紅“可你能分得清我和姐姐,隻有你。”
“我是半瞎,但其他感官敏銳,你和白玉我自然分得清,要是換成齊先生他也會分的清。”
“白姝,要是隻靠著這一點,你就喜歡我,那你豈不是要喜歡很多人?眼光不好,以後叫你姐姐多看著些。”
白姝背對著他,聲音聽著有些難過“那你喜歡的人,是那個齊墨嗎?”
青年沒說話,沉默了好一會兒,他看向窗外,嘴角微勾“嗯。”
“我喜歡齊先生。”
我的記憶裡,都是齊先生,在最無助的時候,是齊先生救了我。
空氣靜默,隻有外麵的雨聲,白姝聳了聳肩“好吧,那我以後就不喜歡你了。”
張海哥搖頭失笑,等人走後,他繼續查看著那些重要的線索。
這時,窗外爬上了一個人,不用看,就知道是誰。
帶著水汽撲麵而來,炙熱的手掌攬住他的腰,直接將人抱在了自己腿上,齊墨咬著他的耳垂。
“再說一遍。”
“雨太大,我剛剛沒聽清。”
張海哥:“……”
“小白菜,再說一遍。”
張海哥耳尖迅速紅了,一直到脖子,蒼白的臉也浮起了紅暈,他像一個可口的小兔子,引得人咬一口。
“我喜歡齊先生。”
“相比花兒呢?”
“……花不能和人比。”
聽到這,齊墨收緊了力道,小白菜始終不記得,隻記得齊先生,有時候這個稱呼格外甜蜜,而有時候卻又像鋒利的尖刀捅進心臟中。
他不知道張海哥喜歡的是到底是黑瞎子,還是齊先生,又或者解雨臣。
這種感覺就像這段時間是偷來的,原本的他確實是帶著愧疚接近小白菜,後來演著演著越來越在意,回過頭來,心已經丟了,再也撿不回來。
黑瞎子越來越喜歡他,喜歡這樣失去記憶的他,滿心滿眼隻有自己。
有時候他都想,要是小白菜一直不記得,該多好。
這樣想著,就吻上去,脫下了外套,將他放在桌子上,反複品嘗,桌子發出聲響,與窗外的雨聲連成了一片。
弄的狠了,張海哥直接露出獠牙上嘴咬,腰間的細鏈是齊墨給他纏上去的,從那次拍賣場他就異常喜歡這些東西。
曖昧,色氣,往日鋒利的眉眼端了一汪清水,可齊墨不會放輕力道,隻會欺負他,逼著他叫他名字。
“叫我名字。”
“齊先生……”